工伤赔偿找哪个部门办理?
工伤赔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算的,具体如下:
1.由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;找法网提醒您,用人单位不申报由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在一年内申报工伤认定。
2.工伤认定后,凭医疗发票、费用清单、病历资料去社保中心报销医疗费(一般由用人单位去办理),凭医院证明在单位报销护理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,工伤治疗期间发给工伤工资。
工伤的情况怎么算合适?
算工伤的情况如下:
1.劳动者在工作时受伤,如果同时具备在工作岗位和因工作原因受伤这两个条件的,算工伤;
2.或者具有在单位上下班时,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而受伤等情形的,也算工伤。
存在这些情况的不算工伤:
1.自残或者自杀的;
2.故意犯罪的;
3.醉酒或者吸毒的。如果存在这些情形的,即使符合工伤的构成条件也不能认定工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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